加大环境污染整治力度 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民进鄂州市委会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近年来,鄂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始终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发展全过程,纵深推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积极创建生态市。
一、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就
市委、市政府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有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和积极成效。科学确立主体功能分区,将经济功能主要布局在沿江滨湖新区,梁子湖500平方公里区域全面退出一般工业,在全省率先取消生态区域和农业乡镇招商引资、工业增加值考核。加强工业污染源防治,实施105个重点减排工程,火电脱硫脱硝、钢铁烟气脱硫、水泥窑脱硝全部完成。实施清洁乡村工程,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垃圾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并全面启动全市城乡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工程,建成污水处理设施221座。加强空气质量监控,在现有3个空气自动站的基础上,在梁子湖区和华容区各建设1个空气自动站,购置便携式可吸入颗粒物监测仪,对重点区域加大监测频次和监测密度,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数据支撑。实施“三边”植树、环梁子湖生态林带、洋澜湖综合治理等工程以及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
二、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水体污染日趋严重。一是重点流域污染日趋严重。由于城市人口的急剧增长和工业的飞速发展,大量污水没有得到妥善的处理而直接排入水体,致使水环境遭到严重的破球。比如,我市第二大淡水湖的花马湖,水质已有明显富营养化趋势,据鄂州市环境监测站2014年1月和2015月10月对花马湖水质调查监测报告的数据,花马湖水体类别为Ⅳ类,主要是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和投肥养殖等面源污染对花马湖水质影响较为明显。二是湖泊水体水质超标严重。鄂州作为“百湖之市”,各地湖泊、水库、水塘一直是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水源。本世纪初,水务管理部门按照当时有关政策大力开展水利综合经营,以租赁、承包等形式开发养鱼或其它养殖,一些承租业主为了追求最大经济效益,采取投肥养殖,日积月累导致水质恶化。三是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严重滞后。以鄂城区为例,目前该区除已建成投入使用的92套农村污水处理小型设施外,10个乡镇还没有建成一家集镇污水处理厂,城乡居民生活污水基本未经处理便排入水体,致使花马湖流域、三山湖流域的水环境污染呈逐年加重趋势。
(二)传统产业比重较高,结构性污染依然突出。鄂州“因工而立、因工而兴”,从产业结构看,冶金建材、机械制造等传统产业仍占主导地位,钢铁厂、水泥厂、粉体厂、碎石场等企业粉尘污染严重,不少企业产品仍处于中低端应用,没有改变传统粗放式企业经营模式,环境污染问题仍较突出。
(三)危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成难题。一是全市目前没有危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危废物必须运抵外市处置,黄冈等地危废物处置中心因业务饱和一般不愿意接受异地危废物,造成我市危废物处置困难。二是我市目前唯一一家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湖北圣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设备设施已运行多年,部分设备设施陈旧老化已不能满足规范化管理的指标要求,比如破碎机破碎效果不能满足规范标准要求,收运车辆锈蚀严重且不具备冷藏功能,高温蒸汽灭菌设备的控制系统需升级改造等,此外,该公司自2010年1月运行以来长期亏损,主要原因是,对部分医疗机构特别是民营医院医疗废物处置费不能做到应收尽收。
(四)外源性污染难以根治。“天空没有围墙,污染没有国界”,造成我市空气质量污染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外源性污染。调研中发现,碧石渡镇周边,有黄石、大冶等地建材企业、碎石场等粉尘产生区,从这些地方飘过来的污染物影响我市空气质量。
三、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
鄂州人均资源不多,以最少的资源和环境代价创造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可持续发展中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是我们迫切需要的,也应成为我们的发展的走向。为此,建议:
(一)科学规划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局限于“种草种树”、“末端治理”,而是发展理念、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方方面面,并与生产力布局、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价值理念、制度体制紧密相关。因此,要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统一的总战略,积极编制专项规划,指导全市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工作,大力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推动存量经济绿色化改造和增量经济绿色化构建,形成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产业体系。
(二)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一是实施城市扬尘治理。加强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环境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各类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市政工程等工地和构筑物拆除场地周边必须设置围挡,湿法作业、场地覆盖;减少露天装卸作业,严查渣土车沿途抛洒,在建筑工地集中路段设置拉土保洁指定通道,规定时间、路线、流程进行拉土作业。二是实施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程。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加强大排档等场所管理。三是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推广智能交通管理,缓解交通拥堵。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通过鼓励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三)大力加强水体保护。一是依托梁子湖综合防洪一期工程等重大项目,推进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集中连片实施山水田林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推进湖泊生态治理,对湖泊流域实行用途管制。完成花马湖水系生态保护规划,启动青天湖、五四湖、葛店南部区域湖泊生态恢复工程。二是实行“生态养殖”,禁止使用无机肥、有机肥、生物复合肥等进行养殖。所有湖泊、水库逐年退出承包养殖,划定水源保护区,农业部门应尽快划定畜禽养殖业禁养区、限养区,严格规范管理,禁止乱倒、乱排、乱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水质水源等生态安全。三是提升城乡污水管网建设。加快实施城乡一体的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和改厕力度,深入开展城市管网建设提升工程,推进鄂钢等企业和单位生产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城市污水管网系统。
(四)加强生态环境整治。一是统筹城乡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建立政府、企业、公众共治体系。实行污染源控制和污染物治理两手抓,加强生产污染源监管。二是开展危废物和放射源专项检查,加强对危废物产生单位现场检查,监管产生(来源)、储存、处置全过程。三是加强重污染企业的“关、停、并、转”工作。重点对建材厂、碎石场等重污染企业开展“关、停、并、转”工作。调研中发现碧石渡镇这方面成效显著,该镇是建材重镇,以前是“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去年以来,该镇转型整合22家双飞粉厂为2家,关闭碎石场4家,小企业转型整合后,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同时,这些企业转型升级,产品附加值高了,市场更广阔,也为他们带来了更好的效益。对整合后的企业要大力扶持,关心他们的发展。四是成立大气污染防治检查督导工作专班,发现破坏空气环境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和责任单位进行处理。五是健全跨区域污染防治协调机制,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水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
(五)加大对重点环保公益项目的投入和政策支持。一是开展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可行性调查研究,规划建立我市危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二是政府继续对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湖北圣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备设施更新改造进行投入,促进企业改造升级。三是建立处置费代收代缴机制,确保处置费应收尽收。建议由医保局对部分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费进行代收,统一支付给处置中心。
(六)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提高环保意识和环境关注力度。加强环境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尽可能充分地对社会公开,增强环境治理的全民意识,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着力营造人人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监督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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