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校外教育培训是青少年社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校教育的有机补充和拓展,科学合理的校外教育培训,有助于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近年来我市青少年校外培训市场的火爆,说明其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但是在火爆的市场中,也存在着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府监管缺失。青少年校外培训机构一直是多头审批,按照“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很多机构由于职能交叉出现了监管的“真空”。
二是无证经营严重。由于审批主体不明确和监管松散,大量无证教育培训机构打起了擦边球,逃避监管。一些小培训机构设施简陋,管理松懈,师资力量薄弱,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尤其是“中小学课后托管机构”,大都未经审批,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三是教学诟病常有发生。一方面,培训机构只重利益。随着民办少儿教育培训机构总量不断膨胀,越来越多的培训机构将精力、资金过多地投入到了过度宣传、虚假承诺、恶意抹黑竞争对手等旁门左道手段上来,加之部分培训机构本身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及准确的定位,教学质量根本无法保证。另一方面,师资力量匮乏。由于教育部门明令禁止公立学校老师课外兼职,致使公立学校的一线老师敢触碰高压线到培训机构兼职的越来越少,因此,培训机构的教师多是内部的专职老师及兼职大学生;加之少儿教育培训的好坏、优劣没有提高分数等客观的质量检验标准,部分培训机构更是毫无顾忌地聘请一些毫无教师资质、幼儿教育经验的社会人员授课,教师队伍的参差不齐,直接影响着其教学水平。
为此,建议加强监管,规范青少年校外培训市场管理。
1.成立由教育、公安、工商、税务、住建、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城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管理机构,定期召开“校外教育培训市场管理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校外教育培训市场管理相关问题。统筹协调校外教育培训市场的规划、审批与管理。依据教育、工商、消防、卫生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校外教育培训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2.“疏堵结合”治理教育培训市场的混乱状况。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校外教育培训市场的准入标准,对各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按机构性质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对一些设施简陋、管理水平低、师资力量薄弱、存在安全隐患的托管机构实行综合治理。建议由政府牵头,协调消防、公安、民政、城管、卫生和教育等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彻查已有培训机构,对无证无照、无资质办学和超范围培训的培训机构要进行坚决取缔,规范培训内容,使校外教育培训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3.提高准入门槛。校外培训班的师资力量参差不齐,有学校在职老师,有在校大学生,也有社会闲散人员……这严重影响校外培训班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无论对学生还是家长,都是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因此,在审批办学资质时,对师资的配备应该严格审查,对师资的培训列入年审范围。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办学,鼓励民办教育机构提高办学质量,让有实力、有能力、有资质的培训主体承办培训机构。
4.积极发挥社区教育体系的作用,建立健全青少年教育社会化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拓展青少年校外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充分整合社区内物质、人力、文化等有效资源,使青少年的学校教育和社区教育形成正向合力,依托社区办好社区青少年的校外管理。(九三学社 余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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